校内督导聘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本站
无锡市玉祁初级中学督导聘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内督导实施意见(试行)》及惠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条件
1、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二、聘任范围
校长室成员、各部门负责行政及年级组长,家委会成员代表和法治副校长。一般校内人员聘期为3年,校外人员聘期为1年,可以连聘连任。
三、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各部门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各部门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回访和整改工作。
4、向校长室报告督导情况,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主要工作事项
1、督导校务管理情况。
2、督导招生和收费情况。
3、督导课程开设和教学情况。
4、督导“五项管理”情况。
5、督导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了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督导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卫生和安全情况。
8、督导教育装备、体育场地、师资配备等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情况。
9、督导区域内教育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0、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五、工作制度
1、记录报告制度。在督导过程中,必须按统一的文书格式做好听课、访谈、约谈、巡查等工作记录,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督导室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要定期参加学校督导室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梳理相关信息,形成会议纪要。
3、常态巡察制度。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进行常态巡察。要坚持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和学校实际,确定常规督导重点和专项督导内容。常规督导包括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点评反馈等。专项督导包括对办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所开展的督导。
4、跟踪整改制度。督导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报校长室,经校务会议审核后进行督导约谈和督导问责,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5、学习培训制度。任职前要进行任职培训,在职时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
6、编号销号制度。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的典型经验和汇总的合理建议等进行编号。在问题得到整改、典型得到推广和建议得到落实后实行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