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督导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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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玉祁初级中学校内督导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惠山教育督导体系,推进惠山区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 号)和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2020〕22 号)精神,需建立学校自我督导工作机制,对师德师风、招生、收费、安全、课程开设、学生心理健康等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指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内督导领导小组

督导组负责对全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校内督导组是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对各职能部门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总督学:陈建良(负责全面工作)

副总督学:钟鸣(分管教育督导工作)

督导室负责人:任萍(负责学校督导室具体工作)

督导室组员:薛建华 沈建玲 苏国清 任萍 顾夏燕 高金华     

陈建群 汤文卫 薛莉 许建峰 周芝琴 张志群

史凌英 邬宇杰 陶洪汕 王福康

二、校内督导工作职责

1.遵循“指导、监督、评估、反馈与验收”的工作原则,履行监督、评估、指导、反馈和验收的职能,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2.强化和扩大指导、咨询、服务职能,突出监督教育执法职能,探索具有现代意义的校内教育执法的职能。

3.按照岗位目标管理规定,对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以及各级部落实学校工作意见、规定,执行学校决议情況以及履行工作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与验收。

4.负责落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教育教学、后勤服务、师德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

5.直接对校委会负责,做好两个方面的反馈,一是向校委会反馈,二是学校各部门、各级部进行反馈,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6.主持开展对师德、教风的问卷调查反馈等;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监督对职称、荣誉的评定。

7.对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实施过程性督导、发展性评价。

三、校内督导评价机制

学校督导室通过专题调研、专题研讨、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做到个性督导与共性督导相结合。督查结果主要用于学校的决策调整,对一些规章制度和工作做法进行完善。借助督导评价的作用,学校组织教工代表研究制定督导评价考核制度,对德育工作、班级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工作等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四、校内督导主要内容

(一)督教

1.对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课程改革、五项管理、双减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与评价。调查、了解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和有关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对师资培养、教科研、资源库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

2.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对课程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材、考核评价等开展评估和指导;经常性走动式巡视课堂;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教学评优等活动督导;

3.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督导,对任课教师的备、讲、批和辅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做出客观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向当事人、相关年段与学部反馈意见,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督学

1.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对五项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2.通过随机查课,检查学生的课堂学习状态;通过抽查学生的作业等检查学生的自觉学习状态。重视对体育课、社团活动、劳动课等课堂秩序的检查。了解学生睡眠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教师在教学方面、学生在遵守教学秩序方面的重大信息。

3.对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导。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管理

1. 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对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上级做出重大的决议和学校形成的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部门自定工作计划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2.督促各部门对学校布置的各类迎评创建的资料完成及上传工作,分析汇总部门工作执行和创建任务落实情况;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

3.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工作能力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建议。

4、收集广大教师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归类信息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发挥督导组的协调、沟通作用,促进各部门提高服务质量,为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五、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基本程序

1、由校长负责组织督导,督导组成员全员参与督导。

2、立项督导:提前一月提出督导工作内容及要求,督导组要做好督导计划。在督导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导检查登记工作,以备存查。

3、对常规性督导工作,每学期期初、期中及期末定期进行督导,其他临时性的督导工作进行不定时的督导。

4、对立项的督导事项,由督导组织督导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填写在登记表中。

5、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由督导组各相关主管理部门负责反馈、督促整改;在整改落实中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督导组要及时了解督导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紧急督导事项要及时催办,每次催办都要有纪录,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对于到期未结或久拖不结的,要将具体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报告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

6、督导组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于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要向承办人或承办部门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符合要求的,将材料报领导审定。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要认真做好情况汇总工作并写出专题报告。

7、立卷归档。督导组将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导工作材料,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8、责任追究

凡列入督导的事项,要求层层明确责任,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相关承办。对于承办部门及承办人责任不明、办事拖拉、对效率低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9、对督导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领导,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学校督导组负责解释。

 

无锡市玉祁初级中学督导室

2023年9月1日修订